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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核电“巨头”发展新型关系的思考

2014-08-20


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不断完善,核工业逐步实现了由“大一统”模式向竞争模式的演变。大型核电企业集团频频上演厂址战、项目战、人才战、政策战、技术战。时下,亟需发展核电集团新型关系,谋划与核电安全高效发展主旋律的默契匹配,谋求与中国核电“走出去”之“核电好声音”的吻合协调。

“竞争连锁”应警惕。厂址是核电的基础性资源,厂址布局直接影响核电项目未来布局。经多番激烈的厂址战,国内核电厂址主要被中核集团、中广核集团、中电投集团、华能集团、国电集团等大型电力集团占据,形成了诸侯割据的局面。应警惕在各电力集团一体化经营战略的主导思想下,极易引发的“竞争连锁”反应,形成难以规制的无序竞争格局。

“走出去”力量应集中。核电项目处于企业直接面向外部市场获取收益的“桥头堡”位置,是核电集团的核心利益所在,是竞争最激烈、时间最长久的主战场。核电项目属于大型能源项目,不同于完全市场化的普通商品,政府对核电项目决策具有较强的导向性。近年来,核电集团综合使用多种公关技巧、提高人力资本定价等各种策略,展开了政策倾向的竞争及专业人才的全面争夺。这会导致在我国核电市场尚未发育成熟的环境下,削弱中国核电的国际竞争力。

统一堆型应加快。技术创新是核电产业持续发展的关键,核电集团为确保技术不受制于人,在一体化战略思想的主导下,正发展或准备发展自主技术体系,形成了中国核电技术标准的多样特征。根据国际惯例,核电输出国技术标准统一是提升国际竞争力的必要条件。在核电强国频频中标国际核电项目,中国核电亟需“走出去”的压力下,技术持久战造成了中国核电“走出去”的低效率,且容易被国际竞争者掳走市场机会。

目前,中核集团和中广核集团综合考虑各家技术所长,推动集成创新,形成了融合式三代核电技术“华龙一号”,开创了核电集团合作的新局面。合作开端来之不易,应持续深化合作,以国家竞争力为战略考虑,以行业的健康持续发展为战略基点,统一思想,精诚合作,积极发展“统一与独立共容、竞争与合作共存”的新型竞合关系。核电集团持续发展新型关系应注意以下几点:

一是坚持国家主导、企业主动的“双主”驱动。发展新型竞合关系是一项系统工程,涉及多级政府及多级产业组织。核电产业的政策主导特征造就了发展新型竞合关系需要政府协调。产业组织是竞合主体,也是新型关系创建及维护的关键,需要各级产业组织,尤其是基层产业组织以大局为重,秉承合作共赢理念,精诚合作,共赢未来。

团全面合作,实施联盟式的重大战略合作模式创新,成立核电产业联盟,为后续在管理体制机制创新、新技术研发、国际项目合作、新型关联产业合作发展等领域的全面深度合作形成了平台基础。核电集团应积极发展新型企业关系,以产业联盟为载体,共同面向国内外两种资源、两大市场,争取国内外市 场的“双市”同赢。

三是坚持“统一与独立共容、竞争与合作共存”的“双共”兼存。依据客观规律,核电集团新型关系必然在统一与独立间寻平衡,竞争与合作间求统一。核电集团的新型关系既具有刚度也具有柔度,既具有约束性,也具有包容性,应允许共性与个性的同存在、同发展。